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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没领到高温补贴可电话维权(附电话)

时间:2017-07-15 来源:来源:西部商报

      甘肃民营经济网讯 随着高温持续,高温津贴发放也愈加受关注。高温津贴发放范围是指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发放时间: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实物抵顶。

  如何维权:劳动者如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企业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符合发放范围和条件的劳动者而未按期如数领到高温津贴,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兰州市劳动仲裁维权电话:0931-12345

  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民情通呼叫服务热线:

  城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1-4661708

  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1-5607711

  七里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1-2661551

  安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1-7666164

  西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1-7555269

  红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1-6255638

  榆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1-5221727

  皋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1-5721261

  永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1-6416839

  兰州新区执法局0931-8257791

文章来源: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 编辑: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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