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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警—— “小长假”期间小、微型客车不受机动车尾

时间:2017-03-29 来源:来源:兰州日报

  甘肃民营经济网讯 3月28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清明小长假期间,4月2日至4日,甘A号牌9座以下小型、微型客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制,外地号牌车辆不受高峰限行,可全天上路运行。4月5日起恢复正常。各类货车仍执行原规定。4月1日(星期六)为工作日,甘A号牌尾号1和6小型、微型客车7时至20时不能在兰州主城区上路行驶。非甘A号牌执行高峰限行,限行时间7时30分至9时,11时至12时30分、17时至19时30分。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清明小长假即将来临,根据交通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清明假日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和省高管局所属普通二级公路(含机场高速公路)将继续执行免收小型客车(7座及7座以下)通行费政策。免费通行时间为4月2日0时至4月4日24时,共三天。预计出行高峰将在4月1日晚间和4月2日上午出现。返程高峰则是4月4日下午。

  交警建议:清明节期间,祭扫、出行高峰期间,请车主错开高峰出行。乘坐摩托车的司机朋友要戴安全头盔,切勿超员驾驶。现场服从交警指挥,尽量不要在公墓门口掉头或逗留,车辆靠边有序停放。在公路出入口请勿长时间停留,不能在公路上停放车辆到路旁扫墓祭拜。机动车暂停限行规定,市区将迎来一波出行高峰,高速出入口路段、公墓区路段以及市区繁华路段易出现交通拥堵。兰州交警提醒市民朋友,出行尽量避开交通高峰,合理安排行程,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停车请选择停车场。在高速公路行车时请保持安全车速,勿占用应急车道。

文章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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