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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6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17-03-14 来源:来源:兰州晨报

      甘肃民营经济网讯  (兰州晨报记者 刘有中 实习生 李扬)3月13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为消费者在未来的消费维权中提供参考,尽可能地让消费者不损失、少损失。

  案例一:就餐安全存隐患意外事件引纠纷

  2016年7月,消费者刘女士在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九千客火锅店参加满月宴时,头部被座位上方突然掉落的大理石壁灯砸伤,医院诊断为“创伤性顶部损伤、脑震荡、头皮下血肿”,酒店支付了前期相关费用,之后消费者又到其他医院做CT、核磁共振等进行诊断。刘女士要求酒店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酒店认为已支付了前期诊疗费,拒绝承担其他费用。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经营者赔偿消费者诊疗费用87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其他相关费用5200元。

  案例二:微信交易失诚信消费维权难度大

  2016年4月7日,消费者刘先生自己通过微信在武威市利民种业有限公司购买1350元花卉种子,收到货后发现种子有2013年、2014年的,属于过期种子,消费者再次与经营者联系时,电话便无人接听。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商家退还过期种子货款共计825元。

  案例三: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家长有权要求退款

  2016年4月21日,消费者杨先生的孩子(10岁,学生)独自在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东关营业厅购买了品牌手机五部,杨先生发现后,认为孩子未成年,带着孩子、手机、票据向经营者协商退货,多次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商家退还三部手机款1000元,丢失的二部手机不予退款。

  案例四:机场推销会员卡虚假宣传惹风波

  2016年7月27日至9月,嘉峪关市投诉中心先后接到5个电话投诉,消费者分别来自四川、宁夏、青海、甘肃金昌等地区。这些消费者称在机场候机大厅候机时,机场工作人员主动推销嘉峪关市中联商旅商贸公司的机票打折会员卡,消费者为出行方便办理了此卡,每位消费者都预交了700元。卡面上注明购买机票享受折上折优惠并且使用金额不限,但消费者在实际购买机票享受优惠时却不能打折,每次只能使用卡中费用20元,而且机票比其他代售点的贵。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分别退回原卡,商家分别退回700元,共计3500元。

  案例五:培训学校教学差学员权益受损害

  2016年10月9日,12名消费者到酒泉市消协投诉称,酒泉市肃州区时尚美学化妆培训服务学校,在招生中宣传教学内容包括开展化妆造型、半永久妆造型、美甲项目的培训及考证工作,同时承诺包教包会,培训结束后学员能够独立操作。学员们报名后,校方并没有按照约定承诺的课程进行培训,几个月以来,学校只是简单讲授基础知识,每个学员都没有学到实用技术,更不能单独胜任化妆工作。与校方多次协商,校长态度恶劣,拒绝退费。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校方按照学员不同的学习情况退款,12名学员合计退费46387元。

  案例六:钢丝轮扎伤眼球产品质量需关注

  2016年7月15日,消费者李某在镇原县南环路五金电料门市部购买装修房屋的零部件钢丝轮9个,在打磨墙面的过程中,钢丝轮发热松动,内嵌钢丝掉落,消费者身体多处被钢丝扎伤,其中一枚钢丝扎进左眼球,当天赴西安西京医院进行手术,手术一周后诊断为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球内异物取出后双侧碟窦炎症。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经销商赔偿消费者全额治疗费及后期治疗等相关费用共计60000元。

  案例七:健身服务存缺陷商家担责赔损失

  2016年3月3日,消费者杨女士在兰州鼎龙健身俱乐部购买了十节私人教练培训课,因私人教练不按时上课,杨女士询问缘由却遭到恐吓威胁,无法继续上课,消费者要求退还卡内剩余1800元。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总部负责人同意扣除部分管理费后,退还消费者共计1232元,同时向消费者道歉。

  案例八:代步车途中抛锚消费者终获退款

  2016年1月9日,消费者曾先生在嘉峪关市兰新东路驹翔电动车行,以9000元价格购买了一辆老年代步车,27日外出时突然出现故障抛锚,消费者要求退车。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商家全额退还消费者购车款。

  案例九:购车搭售指定保险消协调解化纠纷

  2016年10月车展时,消费者王先生订购了兰州某4s店的东风英菲尼迪QX50舒适版城市越野两台,交定金两万元,提车时被强制要求买一万元商业保险,否则不予提车,也不退定金。多次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商家取消购买强制保险。

  案例十:游客游乐遇“缩水”维权护航乐游园

  2016年7月29日,消费者张女士当晚8时购买了某游乐园夜场门票五张,入园时,经营者承诺游乐园当日开放时间剩余2个半小时(至晚上10:30分),还可以进行5个项目的游玩,但是,到晚上9时被商家告知,所有游乐项目已全部停止,消费者认为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

  处理结果: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多次协商调解后,商家退还消费者五张门票费共计300元,并向消费者道歉。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 实习编辑:王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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