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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妇杀子案的官方通报不及格,“情绪稳定”不是人话

时间:2016-09-12 来源:来源:中青在线

    为什么官方通报非要用“情绪稳定”?是想说明干部们事后的“安抚慰问和心理疏导”很有效果,关怀很到位?是想推卸责任,说明当事人后来的自杀不是相关部门关怀不到位导致的--你看,情绪已经稳定了,谁知道后来怎么又不稳定了?无论如何,这种惨绝人寰的人伦惨案之下,用“情绪稳定”这样的字眼实在不是人话。

甘肃农妇杀子案的官方通报不及格,“情绪稳定”不是人话

(9月8日《西部商报》在第7版首次报道了这一惨案,震惊了舆论。不过细节有误,并非“服毒”)

    甘肃农妇杀子案震惊了舆论,母亲先残杀4个孩子,后自杀,几天后丈夫又自杀。短短8天时间,一家6口离奇死亡,人伦惨案完全突破了公众的想像力。白银杀人案嫌犯在28年后落网,刚让人们松了一口气,这个离奇的惨案再让舆论陷入了压抑和沉闷,沉重得让人感觉窒息,让人喘不过气来,不敢想像那血腥和残忍的一幕,无法想像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母亲将斧头挥向自己的四个孩子,无法想像是怎样一种绝望和病态才让一个人作出这样的疯狂决断,惨绝人寰,让人不敢正视。

    惨案发生在8月26日,9月4日在树林中发现其丈夫尸体,9月8日当地的《西部商报》报道了这一惨案,立刻引发举国舆论关注,各种传言和质疑迅速发酵。9月8日当晚23:58:59,康乐公安在微博发布了这一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9月9日晚间,康乐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康乐县景古镇阿姑山村5人死亡刑事案件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回应了舆论一系列质疑。最新的消息是,国务院扶贫办已介入案件的调查。

甘肃农妇杀子案的官方通报不及格,“情绪稳定”不是人话

    从应对舆情的角度看,官方这个回应还算及时,在媒体关注引发汹涌的舆情后,当地相关部门迅速回应,先通过办案的公安部门发布“初步调查”,再通过新闻办发布详细的调查进展,有针对性地一一回应了公众的质疑。从舆情回应看,这份官方通报勉强及格,但从信息公开的角度看,我觉得这份官方通报不及格。

甘肃农妇杀子案的官方通报不及格,“情绪稳定”不是人话

    其一,“情绪稳定”的习惯性描述很刺眼。通报是这样描述的:杨改兰等5人相继死亡后,县、镇、村干部组织本村群众帮助李某英(系杨改兰丈夫,上门女婿)妥善安葬了死者。对李某英本人县、镇、村干部专门上门进行了安抚慰问和心理疏导,李某英本人情绪稳定,但事发后第八天即9月4日,在阿姑山村树林发现李某英尸体,经公安机关侦查系服毒身亡。

    这个“情绪稳定”在类似通报中很常见,最为公众诟病。家中突然死了那么多人,妻子砍死四个子女后自杀――谁能保持情绪稳定?谁能保持情绪稳定?谁能保持情绪稳定?这说的是人话吗?即使表面上看情绪并没有大的波动,看上去挺“稳定”,但将心比心,情绪肯定是崩溃的。如果真的情绪稳定,也不至于随后就自杀。再问一句,这说的是人话吗?一句“情绪稳定”无数次让公众愤怒,怎么一点儿也不长记性。

与“情绪稳定”配套的是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样的通稿套话让人极其反感,是不是离开这些套话就不会说话、不会写通稿了吗?

    其二,如此重大的案件,事发半个月后,在媒体报道和舆论传言倒逼下,才向社会通报,信息公开上存在严重问题。官方在通报中称:康乐县景古镇阿姑山村发生5人死亡刑事案件后,县上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全力展开案件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

    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可是,为什么不及时向社会公开呢?信息公开难道不也是突发应对的一部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各级政府是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的管理者,负有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职责,“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这就是说,及时公开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应是突发应急的应有之义。舆情应对,不能等引发汹涌舆情后再去公开。

    如果没有《西部商报》报道这一惨案,如果不是舆论传言倒逼,是不是就不准备向社会通报了?总想捂,总想躲,媒体不倒逼就不公开的侥幸心理非常不好,极大地损害着政府公信。之所以很多时候“说什么人们都不信”,就在于总不想主动去说,总是被逼无奈才开口,像挤牙膏那样一点一滴地挤出来,让人觉得很不坦诚。如此离奇的惨案,必然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你不主动去说,不知会传出多少个可怕的版本,如果有基本的舆情研判素养,一定会赶在媒体前主动发布,避免倒逼后的政府被动和公信损害。

    第三,一个个回应很像在推卸责任,带着浓厚的辩护色彩。这份官方通报值得肯定的是,对舆论质疑的焦点一一进行了回应,没有回避――但问题是,把话说得太满,每一条都把政府的责任择得干干净净,无论是“没有纳入低保”、“没有纳入贫困户”的原因,还是“房子没有改造”的问题,“孩子没有上学、没有新衣裳”的问题,“对死者家属做心理疏导”和“孩子户口”的问题,相关部门都做得很好。这份通报传递了一个意思,我们相关部门都做得很好,我们很无辜,在处理上近乎完美,没有一点儿瑕疵,不知道怎么就发生了这样的问题。

    无论如何,发生这样的惨案,相关部门应表现出相应的悲悯。政府再没有责任,也应该表达同情、痛惜和反思的态度。之所以发生如此极端的悲剧,当事人之所以陷入这样的绝望,是不是有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是不是没有及时发现苗头,是不是对矛盾估计不足,等等。很多问题还在调查中,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的说法,只会让政府在后续中很被动。

    第四,都是政府部门的说法,缺乏有说服力的第三方元素。通篇都是相关部门的说法,如果有当地村民的现身说法,或媒体的相关调查,或更上级部门的调查,就有一定说服力了。缺少“第三方元素”,全是自说自话,这是很多地方官方通报的通病。

    第五,善后缺乏人情。一家六口以这种可怕的方式死去,家中还留下两个老人,可想而知,目睹悲剧的两个老人会陷入怎样一种悲痛和绝望。无论杀人原因是什么,安抚两个突然失去6个亲人的老人,应是善后应有之义。可从官方通报中没看到对老人的人性化善后,通篇全部用在表现领导是怎样地“高度重视”,多是套话而缺少人性的温度,让人心情无法平静,很牵挂那两个失去一切的可怜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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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青在线 责任编辑: 编辑: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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