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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早餐公司只管收费 出了问题不担责任?

时间:2016-08-08 来源:来源:兰州晨报

早餐公司只管收费 出了问题不担责任?

网点承包经营协议对关键问题避重就轻

  备受争议的早餐摊点。

  近日,兰州晨报连续报道了城关区6家早餐公司被指垄断经营早餐市场,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这种貌似合法企业加盟的形式,究竟隐藏着什么?社会化公司以什么名义和身份介入垄断式收费管理?等等疑问,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的答案。

  摊主:早餐公司供货渠道“揩油”

  8月4日上午,兰州晨报记者在雁滩、南关、火车站、铁路局等地走访发现,几乎所有的早餐摊点都归属于相应的早餐公司,很多摊主表示他们“被迫加盟,不然个人根本办不上证件。 ”

  “官方解释和实际情况大相径庭,食药局和城管在媒体面前互踢皮球。加盟早餐公司是硬性门槛。 ” 8月4日下午,多位早餐摊主表示,虽然交费管理,但公司以什么资格介入他们并不清楚。

  自今年6月始,早餐公司每月向摊主收取600元左右管理费。摊主认为,统一配送,公司又垄断原材渠道和运输环节,再次加价获利。

  摊主吴先生说, “部分早餐公司近日统一配送吸管、食品袋、米面油等原料,每件比市场价又高出2元。同样的塑料袋我们买的1分钱左右,早餐公司供应的3分钱。 ”

  质疑:不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据了解, 2014年8月到2016年6月前,摊主给城管一年交824元占道经营费,再给所挂靠的早餐公司根据地段每月交四五百元钱的管理费。

  从今年6月份开始,早餐摊点向所挂靠的早餐公司交纳的管理费基本都统一涨到每月600元左右,由公司收取,城管部门只向早餐公司收取每个摊位0.8元/平方米的占道经营费。也就是说,这600元管理费中96元交给了城管,剩余的落进了早餐公司的囊中。看似给摊主免去占道费,实则包含在涨价中。多位摊主向记者出示协议和收据说,早餐公司收取管理费后,从来不给正式发票。

  对此,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白先生认为,加盟费或管理费是公司合法的经营收入,必须开发票,营改增后还要开增值税发票,否则有重大偷漏税之嫌疑。

  协议:公司只收费,管理不担责

  兰州晨报记者从早餐摊主提供的由早餐协会监制的《网点承包经营协议》上看到,第二条合作方式当中注明“甲方统一配货,统一运输,乙方销售。如现场制作食品,主材须统一配送。 ”

  第五条第六款规定, “若乙方销售昨日未销售完毕的食品,顾客因食用后出现的所有问题,乙方(摊主)应承担全部责任。 ”

  “主材指哪些?比如荷叶饼中夹的蔬菜和肉类为何不包括?第五条出现问题为什么只有摊主承担责任,收费的管理公司为何不担责? ”一名摊主抱怨说。另外,协议中车体广告收益归谁没有约定,凭什么要摊主尽义务按公司要求更换?

  “无论协议还是合同,都具备法律效力,应该非常严谨,但此合同很多条款不明晰,语焉不详,且对关键问题避重就轻。 ”一位法律工作者分析说。

  记者手记:早餐摊位加盟的背后,到底谁是操盘手?

  城关区早餐摊被指垄断经营,一段时期以来饱受诟病。摊主反映、记者暗访,相关部门答复几乎一致,必须加盟6家公司中的一家,才能办证摆摊。但在正式采访中两家行政单位主管领导又极力否认。到底谁是操盘手,谁在从中牟利?

  兰州的早餐市场这块“大蛋糕” , 诱人份额在城关区。2008年,兰州市借中国烹饪协会“规范”推出民生早餐样本。商务部门不仅将之树为典型,政府还给予补贴大力扶植,然而,如今几家早餐公司横空出世,并没有让兰州的早餐有质的提升,早餐公司主要任务是负责跑手续和收取摊位加盟费管理费。

  其实,市民申请街头早餐摊位,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食药监局和城管部门,应该监管和服务,没有权力硬性指定摊主加盟公司,但不加盟,谁也办不了摊位证。

  早餐公司以什么身份介入管理?获得行政授权还是行政委托?还是有关职能部门与指定公司捆绑合作管理?

  值得追问的是,早餐摊位加盟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一只无形的手?文/图兰州晨报首席记者张学江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 编辑: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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