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文化论坛通知
全国各民营企业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月25日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意见》指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纳入国家战略高度”。
中华五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是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国民营企业如何用传统文化的精髓涵养企业精神,培育现代企业文化?如何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增强民营企业家的文化自觉与自信?如何培育中国企业家精神,激发民营企业员工的创新活力和创造能力?如何以传统文化创新企业的经营管理,力促全国民营企业实现新的作为和突破?
为探索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经营管理,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定于5月25-27日在上海市召开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文化论坛”,主题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创新企业经营管理”。
届时,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将齐聚上海,围绕论坛主题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和实践交流,举行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总结活动(详见附件)。
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
联合主办:上海市企业文化促进会
承办单位: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
论坛时间:5月24日报到,25日至27日开会
论坛地点:上海市
与会人员:有关领导,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民企文化、宣传、党建、工会、行政、人力资源负责人,行业和地方工商联、商会、学会、协会,研究院、书院、大专院校、社科院等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及热心民营企业文化研究的有关人士。
二、论坛宗旨
集合各方智慧,整合多方资源,致力于促进全国民营企业的合作交流,以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与创新,帮助民营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三、论坛价值
高端平台:部委领导、权威专家、民营企业家、各大媒体广泛参与。
商业资源:汇集各行业精英企业,促进企业交流,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品牌推广:搭建可视、可听的系列载体,全方位的展示优秀品牌与形象。
案例剖析:总结全国民营企业的成功经验,挖掘如中国华信、华为等企业发展的文化基因。
宣传报道:拟邀新华网、央广网、央视网等著名网站及企业文化刊物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会议将编辑《中国民营企业文化论坛会刊》。会议成果将陆续在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会刊《中国企业文化年鉴》、《中国企业文化》等有关媒体宣传。
四、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
24日 | 全天 | 报到 |
25 日 | 09:00-10:00 | 开幕式: 1.主办方致辞 2.承办方致辞 3.部委领导讲话 4.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总结表彰仪式 |
10:00-12:00 | 典范力量:中国华信“力善之道” | |
14:00-15:00 | 主题分享: 1.传统文化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创新 2.稻盛和夫哲学与阿米巴经营实践案例 3.“隐形冠军”——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的“新玩法” 嘉宾:企业领导3人 | |
15:00-16:00 | 案例分享:华为的文化创新与经营创新 嘉宾:企业领导1人 | |
16:00-17:30 | 主题辩论: 企业文化是“一把手”文化——企业文化不是“一把手”文化 嘉宾:学者2人,媒体2人, 企业家2人 | |
26 日 | 08:30-10:00 | 实践分享: 以文化创新变革经营管理 上海市民营企业以文化创新促进经营管理的成功实践 嘉宾:企业家3-5人 |
10:00-11:30 | 高峰对话: 中国传统文化与民营企业家精神 嘉宾:企业家3人,学者1人 | |
11:30-12:00 | 会议总结:新形势下的民营企业文化与经营管理创新 | |
14:00-17:00 | 知名民营企业现场实战案例研究 | |
27日 | 08:30-11:30 | 党建文化教育——参观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 |
日程如有微调,以实际日程为准。
附件: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总结活动
为进一步总结我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推介优秀文化成果,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决定开展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总结表彰活动。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国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民营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与力量。通过总结和推广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均衡发展。
一、总结表彰
1.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优秀企业家
2.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三十标杆单位
3.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4.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个人
二、申报标准
1.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优秀企业家
申报标准:民营企业家,全面领导企业文化工作,科学理解企业文化建设的应用理论与方法,有较强的企业文化自觉和文化领导力,善于运用企业文化管理企业,对企业文化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2.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三十标杆单位
申报标准:各级管理人员重视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体系完备;企业文化个性突出;全员认同,基层践行效果显著;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性。
3.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申报标准: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体系完备;员工有较高的认同度,能够持续推进企业文化。
4.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个人
申报标准:科学认识企业文化建设与管理;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企业文化管理基层企业;在企业文化实践与理论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三、评审办法
由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组成总结评审小组,经初审、复审、终审后确定。
四、申报要求
1.全国范围内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推荐或自行申报以上各奖项。
2.上述各奖项同一单位可同时申报,第1项落选者自动转评第4项;第2项落选单位自动转评第3项。(如不同意转评,可在申报表中说明)。
3.凡属组织推荐或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推荐或申报表中指定位置加盖公章,推荐者和申报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属各系统评审后推荐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须排序列出名单。
4.申报材料:
①填写相应申报表(附后);
②践行材料(3000-5000字)。
③申报表和践行材料各一式五份,由单位加盖公章后,以纸质材料形式寄至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myqywh@sina.com(本邮箱只供材料存档和联系使用,不负责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印制)。
5.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4月21日(以邮政速递印章为准)。
五、宣传与推广
1.在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文化论坛”开幕式上举行总结表彰仪式。
2.受表彰企业的成功经验案例陆续在有关媒体、网站上进行宣传推广。
3.有关经验材料择优刊登在《中国企业文化年鉴》,载入史册。
4.受表彰单位,可优先申报“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六、总结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嘉悦广场2号楼1509
邮编:100162
联系人:何 宁(010)6757144613691544005
甘肃联系人:岳魂 13919174878
附表:
1.“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总结活动”申报表
2.演讲嘉宾自荐与推荐表
3.参会回执
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总结活动
单位奖项申报表
单位奖项申报表
申报单位全称 | 申报、推荐 | |||||
申报奖项 (请打勾) | □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三十标杆单位 □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 |||||
申报材料名称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手 机 | ||||
职 务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推荐者姓名 及所在单位 | ||||||
推荐或申报理由 公章: 时间: | ||||||
2.此表填写要求全面精炼,附后材料要求详尽完备。
3.自行申报的项目,“推荐者所在单位”不必填写。
4.申报此项须在“推荐或申报理由”中,尽力以量化形式逐项列出理由。
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总结活动
个人奖项申报表
个人奖项申报表
申报者姓名 | 职 务 | 所在 单位 | 申报、自荐 | |||||||
申报奖项 (请打勾) | □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优秀企业家 □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个人 | |||||||||
申报材料名称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手 机 | ||||||||
职 务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推荐者姓名 及所在单位 | ||||||||||
推荐或申报理由 公章: 时间: | ||||||||||
2.此表填写要求全面精炼,附后材料要求详尽完备。
3.自行申报的项目,“推荐者所在单位”不必填写。
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文化论坛
演讲嘉宾自荐与推荐表
演讲嘉宾自荐与推荐表
演讲人 | 职 务 | 所在 单位 | 申报、 自荐 | |||||
演讲主题 | ||||||||
演讲版块 | 主题分享□ 案例分享□ 主题辩论□ 高峰对话□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手 机 | ||||||
职 务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推荐者姓名 及所在单位 | ||||||||
推荐或自荐理由 公章: 时间: | ||||||||
2.自荐的单位,“推荐者所在单位”不必填写。
3.嘉宾演讲前,播放企业宣传片(5分钟)。
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文化论坛
参 会 回 执
编号: 参 会 回 执
单位全称 | 行业 |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所在具体部门职务 | 手 机 | ||||||||
联 系 人 | 部门职务 | |||||||||||
电话/手机 | 传真 | 邮箱 | ||||||||||
会务费3800元/人 | 共 元 | 汇款方式 | 汇款 | 现金 | ||||||||
住宿否 | □ | 单间 | 合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