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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诚信“红黑榜”发布 79家单位上了黑名单

时间:2019-08-23 来源:人民网
  为深入推进甘肃省诚信建设制度化,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甘肃省政府新闻办20日举行“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第十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甘肃省文明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商务厅等有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集中发布了83个诚信“红榜”名单和79个“黑榜”名单,并宣布了惩戒措施。

  自2014年甘肃省文明委建立“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制度以来,已连续发布十期,累计发布“红榜”名单914个、“黑榜”名单628个,发布惩戒措施180条,共计公布上榜企业(单位)1542家。甘肃省各市州也相继建立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制度,共公布“红榜”名单4266个,“黑榜”名单3112个,发布惩戒措施456条。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列入诚信“黑榜”的79家单位中,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黑榜名单达51家,“上榜”原因均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惩戒措施,这51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同时,上述人员的失信行为将作为不良记录被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下、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全国人大关于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立法解释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79个“黑榜”名单中,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黑榜企业3家,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黑榜企业22家,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布税收违法黑榜名单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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