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我省将通过3—5年的努力,让质量认证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质量认证的影响力和社会采信度进一步增强,质量认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规模以上企业全面采用国际先进管理工具和标准方法,通过质量认证的组织数量和认证证书数量大幅增加,各类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到2020年底,全省获得的各类有效认证证书数量达到11000张以上,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数量达到4500家以上;到2022年底,全省获得的各类有效认证证书数量达到12000张以上,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数量达到500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