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甘刘敏肃省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上的发言(全文)
一.政商关系的概念及其功能
从职业角色看,政府和企业家分别扮演管理者和企业家的角色,两者应秉承“身份无贵贱、交往清疏有分”的理念。从职业功能看,政府承担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职能,而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是社会和文明进步的推动者,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政府通过企业缴纳的税收保证国家职能的运转,同时制定法律和规则给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实现财富创造的功能。在新常态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亲”“清”政商关系的科学内涵,“亲”就是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如同大写的“人”,缺一不可,“清”则要求职责各异、权利义务划分清晰。政府履行好管理职责,按照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完善市场运行制度,根据国家发展需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市场秩序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性引导。政府官员积极作为,建立自身规范,不向企业伸“手”。企业家则以政策为指导,通过其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前瞻性地、具有创新思维地捕捉市场机遇,尽快发展壮大,不向政府送“手”,在心理和实力上都成为强大的、独立的支持社会与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二.政商关系的重要性
政商关系由来已久,宏观层面上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中观层面上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微观层面上是政府相关管理人员与企业家的关系。对政府而言,良好的政商关系,一方面可以给政府充分的财政支持,保证当地政府正常运转和行使各项职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建设。另一方面,企业的支持,使得政府的经济决策和重大战略规划能够顺利推行,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革。对企业而言,政商关系是影响企业外部政治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良好的政商关系能帮助企业获得当地政府的政策优惠和支持,拓宽企业选择空间,抓住发展机遇,实现快速发展。
政商关系不仅关系到政府运作和企业发展,也关系到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成败,更关系到社会公平和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把握好政商“亲”“清”关系,明确服务与被服务的角色定位,政府与企业才能更有效协作、相互支持、实现双赢。
三.现有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
1. 制度体制不完善
不良的政商关系,表象上是权钱交易,本质上是规则缺失。在经济社会中,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和调控依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作风,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行政权力过于向部门集中,部门权力由行政长官个人主导。政府部门对资源具有很强的划拨能力,使得行政长官意志能扭曲市场运行规律,制造了以权逐利的空间,还没形成以现代民主为核心的依法行政意识,而民营企业家对政府部门的影响相当有限,因此,政商之间的勾结在所难免。这种带有时代烙印的政商关系,本质上是制度体制不完善问题,政府对资源的划拨能力使得相关部门人员有权力寻租的空间,企业趋利的行为助长了政商关系的恶性发展,使得政商处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2.政府与市场界限不清晰
权力应有边界,市场应有规范,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权力,企业在公平竞争的自由市场上为得到发展机会,绕开正常审批程序和严格监督,与政府官员搞好关系。政府部门通过倾斜性审批和权力垄断为企业谋取利益,从而造成了权力与市场的高度依赖。因为界限不清,市场规则在权力之下失去自发调节能力,政府官员为谋取私利在工作上暗箱操作,企业为获得绿色通道常常输送利益,与部门相关人员保持密切的关系。因为缺乏责任追究制度和权力界限不清,政府相关管理人员利用职位权限给他人方便,这种现在我国政商关系中屡见不鲜。
3.价值观偏离
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不管是政府行政人员还是企业主都越来越注重个人利益,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从“取之有道”转变到“不择手段”,社会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在行事作风上,政府工作人员效仿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官僚作风,利用手中职权套取利益,不惜违背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这种认识上的错误直接影响到党的建设和政府工作的成效,阻碍社会公平的实现。企业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违规操作,与政府官员勾结,不考虑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一切行为均以利益为主。因此,构建健康积极的政商关系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公平的需要,更是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对策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来说,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习近平总书记用“亲”和“清”两字阐述了新常态下新型政商关系的科学内涵,在实践中,要加强政府的服务意识,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投身到经济建设中来,改变不作为风气,规范用权,严格监督,抓住投资和发展的机遇,促进经济发展。
1.加强政商关系的制度化建设,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建设“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必须依靠法制建设。依靠道德约束和政府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往往难以规范政商之间的关系,把政商间的交往规范用制度加以约束,能从根本上杜绝官商勾结行为,解决政府与市场界限不清问题。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明确政府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实现政商交往的制度约束,让政商交往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打破“关系高于法律”思维。把政务公开透明化,让政府权力运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斩断政商相互勾结的联系,杜绝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2.界定双方关系,厘清权利义务
政商关系犹如“裁判”与“球员”的关系,既要认识到二者职责各异,又要看到二者密不可分,二者交往要保持“亲”的同时也要划出“清”的界限。政府在政商交往中处于主动地位,政府掌握着资源配置的权利,更有话语权,政府要主动与企业进行联系,了解企业家的需求和困难,并给予帮助和指导,摒弃政府权力高高在上的思想,明确政府的服务意识,制定权利义务清单,做好政府的服务与监督工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府在做出努力后,更需要民营企业家的支持和理解,在实践中,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表达自己的实际需要,并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设和改进的建议。在与政府交往中,既要保持“亲”的友好关系,也要防止过从甚密的不“清”行为,共建相敬如宾和恪守底线的良好关系,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和“不想腐”的转变。界定双方关系、厘清权利义务,既要防止领导干部对职权的滥用和乱用,也要杜绝为“清”舍“亲”的不作为,既要规范民营企业家的行事方式,也要防止为获得绿色通道而损害社会公平。
3.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防止政府过度干预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改革的重点。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新型政商关系要求政府必须简政放权,给市场足够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发挥市场的“优胜劣汰”自然选择机制,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出现。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最佳方式,也是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府掌握的是权力资源,具有垄断性和排他性,而市场提供的是经济资源,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和可替代性。如果政府这只“有形的手”过多地干预市场,权力在审批、监督、管理、处罚和改制等环节集中,必然会造成政府官员利用特权进行寻租,官商勾结的传统政商关系仍然不能得以改善。如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失灵,市场不能自主有效调节,就需要政府适度干预。因此,政府要发挥监督的功能,规制破坏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的行为,充分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建立考核制度、评价体系以及政商沟通平台
解决企业投资需求无法满足而政府部门在审批环节制造寻租空间的矛盾,就需要政府简政放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精简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满足企业经营需求,规范政府的监督行为。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力度,简化部门权力,划出底线,防止政府人员以“权”逐“利”,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解决政府官员怕工作失误、踩到红线、承担责任从而出现“不吃、不拿、也不干”的不作为问题,就需要建立考核制度,逐渐完善权力追责制度。把政府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以实际工作质量、审批项目数量、工作成效等指标作为考核内容,防止乱审批、勾肩搭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也能有效解决政府官员搞“软拒绝”的不作为问题。实现政府部门和企业匿名评价相结合制度,将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绩效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与政府人员的晋升和工资等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政商关系建立可量化的评价体系。
政商关系的中观层面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为解决企业诉求无法表达、政府人员不了解实际情况的矛盾,就需要建立政商沟通平台,建立起纯粹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把政商之间的交往公开透明化,并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政商关系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5.建设新型政商文化,加强商业道德建设
传统政商关系潜移默化地作用于当前经济社会,这种不健康的政商关系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除了用制度加以规制外,还需加强新型政商文化建设,从道德层面和认识层面改变原有的错误观念,促进政商关系健康发展。传统的“重官轻商”、“权比法大”和“有权就有钱,有钱就有法”等观念根深蒂固,这种扭曲的政商关系给社会带来了不正风气,企业家摒弃了自由竞争的市场选择,为获取利益在商业活动中找关系,寻找可靠的利益链条,政府相关管理人员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不惜滥用职权,这种错误观念不仅破坏了市场自由竞争的公平,而且滋生了腐败贪污的土壤。打破“关系思维”、杜绝贪污受贿行为、规范市场自由竞争、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就必须使人们从观念改变以往的认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服务观念,积极发挥文化软约束对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作用。
(作者系 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 图 实习生 杜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