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房产快讯 > 正文

冬季空置房屋申请只缴过热费已逾期 需提前一月

时间:2016-10-25 来源:来源:兰州晨报

   甘肃民营经济网讯 10月24日,是兰州晨报问暖热线开通的第一天,一大早,就接到了许多市民打来的咨询投诉电话,其中,有不少市民咨询关于空置房屋如何缴纳采暖费的问题,就此,兰州晨报问暖热线的工作人员做了一一解答,就一些热点问题,本报记者也第一时间采访了相关供热站和兰州市热管办。在此,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冬季空置房屋可以申请只缴纳过热费,但需在供暖季开始前一个月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逾期则无效。

   市民杨先生反映,他在位于七里河吴家园的某小区有一套房子,但这个冬天并无人居住,杨先生了解到,像这种情况,他可以向供热站申请只缴纳过热费,而无需缴纳采暖费。前几天,杨先生向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却遭到拒绝,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称杨先生提出申请太迟,现在已经无法办理。杨先生认为,由于该小区现在尚未开始供暖,供热站的这一规定不合理,希望兰州晨报能够帮助他予以协调。

   就此,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兰州市供热管理相关规定,申请停暖的热用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基础热费(按热计量收费的)或者户间传热费(按面积收费的)。空置房屋申请只缴纳过热费,必须在供暖季开始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也就是10月1日以前,杨先生的情况显然已经错过了有效的申请期限,只能全额缴纳今年的采暖费。

   据记者了解,兰州市城乡建设局编制的《热用户服务手册》规定:热用户于每年10月1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供热企业对于历年费用结清、不侵害他人采暖利益、不影响供热企业正常供热的热用户,在10日内予以审核。因拆除供暖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并同时在供暖期内缴纳户间传热费;若再用热时,应当与供热企业重新办理供、用热手续,重新安装、开启其供暖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根据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制定的标准,目前兰州市热用户过热费的收取标准为:计量用户缴纳基础热费(标准热费的30%),非计量用户按总面积热费的10%收取。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 编辑:杨玉婷

点击排行榜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甘肃民营经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甘肃民营经济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名企风采
文化艺术
电商 / 旅游
视频播报
网站简介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民营经济网 © 版权所有
主管: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主办:甘肃省民营经济研究会
陇ICP备170058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