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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3152套经适房昨起配售 首付款15万元

时间:2016-07-21 来源:来源:西部商报

    甘肃民营经济网讯(西部商报记者张文博)(兰州市5个项目3152套经济适用住房昨日起开始配售,7月19日至7月25日(共计7天),已取得《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的申请家庭(人),可到指定地点看房登记,有购房意向的家庭(人)在现场进行登记。本次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配售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城关区房源仅限城关区户籍的家庭登记

  据了解,此次配售的5处3152套经适房分布于城市四区。本次兰州市经适房配售,申请家庭(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多处登记的无效。城关区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仅限城关区户籍的申请家庭(人)登记配售;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面向近郊四区申请家庭(人)登记配售。登记时,申请家庭(人)须携带身份证、《准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参加登记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配售时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

  登记结束后,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统一组织公开摇号。登记家庭(人)数少于可配售房源数的摇号顺序为选房顺序;登记家庭(人)数多于配售房源数的,按照1:1.2比例确定入围选房资格和选房顺序。超过1:1比例的入围申请家庭(人)为候补家庭(人)。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人),凭身份证、《准购证》和选房号牌参加现场选房。现场摘牌确定认购房屋,并在选房之日起10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认购协议书》,办理相关购房手续。现场未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可由候补选房申请家庭(人)递补。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暂未确定,均为建设单位预估价格。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最终销售基准价格以兰州市物价局核定价格为准。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配售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购房按揭外,不得进行抵押。

  配售经适房情况一览

  项目名称地址备注

  城关区轩盛润邸经适房九州大道附近608套

  七里河区天泰世纪嘉园B096#规划路以东1000套

  东立开泰园西津西路1198号1195套

  安宁区华泰雅园洄水湾45套

  西固区华腾富世广场西固中路252号304套

  咨询地点及电话

  兰州市政府政务大厅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窗口(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民安大厦B塔5楼)

  电话:4818034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适用房管理处(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兰州房地产大厦1424室)

  电话:4607333——8253;4607685

  兰州市城关区房管局 电话:8519965

  兰州市七里河住建局 电话:2340957

  兰州市西固区房管局 电话:7360462

  兰州市安宁区房改办 电话:7679346

  监督部门及电话

  兰州市监察局

  电话:8466318

  兰州市纪委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纪检组

  电话:4607333-8299

文章来源: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 编辑: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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