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营经济网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张鹏伟)9月2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省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予以公布。省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1500元/生·年,并可视财力状况动态调整。
据悉,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实验费、师资培训、文体活动、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劳务费、印刷费、租赁费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捐赠赞助等其他支出。
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将定期对生均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本标准,结合本地区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类别及财力状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此标准从2018年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