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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销售假药 陇南一医院院长被提起公诉

时间:2016-09-07 来源:来源:兰州晨报

     甘肃民营经济网讯 据(兰州晨报记者 赵野)48元采购3公斤中药,经鉴定却为假药,为此,陇南西京医院西和分院院长李国明惹上了官司。9月6日记者获悉,日前李国明及该院药房管理员王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被西和检方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3年7月1日,陇南西京医院西和分院按照由药房报需购置药品的计划,由院长李国明审核签字后从秦安明达药业有限公司以每公斤16元的价格进购了3公斤中药“独活”。这批“独活”到货后由负责药房的王某某验收,在验收过程中,王某某仅根据供货方的销售单据查验了药品的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并未查验同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事后该院将这批“独活”投放到中药房以每克0.03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2014年6月3日,西和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在例行抽检时,对该院这批批号为121111的“独活”进行了抽检,后送往甘肃省嘉峪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该检验所于2014年11月10日出具了该批“独活”的药品检验报告书,证明该批“独活”性状、鉴别不符合规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院进购并销售的这批“独活”为假药。在抽样结果出来之前,该院已将剩余的2700克“独活”销售完毕,销售金额81元。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 实习编辑: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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