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要网格化建设城市医联体。每个试点市应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由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试点市三级公立医院在做好医联体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可通过托管等形式与区域内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省级医院主要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鼓励市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将县区级中医医院、社会办中医诊所等各类中医机构纳入医联体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组建妇幼专科医联体。《通知》明确,健全城市医联体保障机制。主要包括落实财政投入经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做好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管理、加强综合绩效考核。
鼓励探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联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控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医联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
《通知》还明确城市医联体内部利益管理。完善医联体内分工协作机制,要推动落实急慢分治模式。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要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